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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网上流传很广的新闻,竟然是大妈级妇女卖淫。具体过程如下:广西贺州市平桂公安分局通过侦查发现,当地村寨的一山坡民房处,有一批外地中、老妇女和本地老年人频繁出没。在当地的村寨隐蔽处有一些被改造的民房。成为了卖淫嫖娼的窝点。当天中午警方突查民房,当场查获1名“老鸨”和4名涉嫌卖淫嫖娼者。
经警方审讯得知:由于该房屋地处偏僻位置,“老鸨”谢某动了歪脑筋。其专门从外乡镇搜罗一批离异或好吃懒做的中老年妇女,把房屋改造成“淫窝”,为当地老年男性提供性服务,并从卖淫女20元一次的“收入”中抽取2元床铺费牟利。
大妈级“失足妇女”山坡卖淫,20元一次,每次交给老鸨2元钱,被警方抓捕后,现场卖淫的大妈级“失足妇女”和参与嫖娼的老年男性的照片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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