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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4: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 简要的哲学反思

    《老子》曰:“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闻数穷,不若守於中。”(18)莫如守中,主体之论也。主体为中,恒中之道之所守也。守中者,中之用也。与《周易·坤·文言》的“君子黄中通理,美在其中”有统一的价值论承诺。《老子》中其它以恒中论道者,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等,均证明《老子》的恒中之道,一以贯之。

    上述表明,把“恒”作“常”解,以“非常道”和“非常名”解读“非恒道”和“非恒名”,虽然是自汉以来、直至现代学界的主流意见,但却是误读了老子的思想。现代仍以王弼的恒常之解为本,这使老子的思想仍在后儒的解释性误区之中。对于老子哲学的思想理路,显然应重新认识,这对于正确认识中国哲学,复兴中国文化,以及对生命科学的研究都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推定“恒道”的意义为恒中之道,其与《帛书周易》的“易有大恒”具有形而中论哲学的统一性。由于《帛书周易》的思想体系是以“易有大恒”推定的恒中之道,因此在哲学高度表明了孔子与老子的哲学思想在恒中之道上的统一性。 (19)

    《老子》的恒中之道,是中国哲学形而中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恒中之道所论及的哲学本体论,主体论及价值论,其哲学原理显然是与西方哲学不同的理论架构,因此不能以西方哲学的概念范畴进行解读。以西方哲学理路对《老子》进行的解读,将步入解释性误区,海德格尔的老子之思,证明了这一点。

    《老子》的恒中之道与孔子的易学思想表明,以孔老为代表的先秦哲学是中国哲学的主体形式,虽然经过汉宋后儒的异化已面目全非,但是,在经过正本清源、推定以孔老为主体的中国哲学思想体系之后,中国的哲学文化将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进路中大放异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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