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人人文学 于 2014-12-2 22:24 编辑
十五 我发现布什越来越反常。它几乎一步不离地守在门口,甚至将那座宫殿荒废,把家搬到了过道里,只将一块破凉席用嘴叼过来铺在身下。满过道迷漫着它的气味儿,满过道都是它褪下来的狗毛,一团一团的,扫成堆的话足以塞满一个枕头了。它显得十分焦躁,老是伸着舌头,好像馋肉了似的,一看见人要出门,它就两眼发亮,急切地摇头摆尾,随时准备着冲出门去。看出来它对我们有了些抵触情绪,并且学会了和我们赌心眼儿,我拍着它的脑门警告它说:“傻东西啊,你妄图在城市里争得乡下的自由,这是不现实的,像我一样地不现实!”
它就垂着舌头气咻咻地与我大眼对小眼,不点头也不摇头。
有时,布什一整天不吃不喝,肚皮眼看就垂到了地上。人家是越长越大,它倒越长越小了,身子瘦得还不如尾巴大,几乎退回了以前那副灰溜溜的猫样子。可能营养不良的原因,它的毛老是褪不尽,老毛新毛竞相丛生,看上去一派颓废。腿上的旧毛尤其多,像穿着裙子。
布什常常在黑夜里发出狼嚎一样刺耳难听的声音,我即使在梦里听到也要起鸡皮疙瘩。街上有做小买卖的经过,它就呜呜咽咽地哀叫着,和那远远的吆喝声遥相呼应,让人疑惑他们间有什么默契或者密约。它那“铮铮”的叫声比小时候有表现力多了,拐着弯儿,凄厉中还有些撒娇的成分,好像说:“带我走吧!带我走吧……”它在我家吃我家住,却野心朝外,养了它的身养不了它的心,这真是让人愤怒。
但是常常,我又会产生那种幻觉:那等在门口声声凄厉地呼唤着自由的,是我。
布什窜出去之后往往就不知所终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狂窜一阵后就自己恹恹地回来。有时我们呼唤着它,一条街一条街,望眼欲穿也觅不到它的踪影。原来做人有做人的难处,养狗也有养狗的烦恼。肖肖恍然大悟之后就不耐烦起来,回家差点把鱼缸砸了。别指望男人对什么事情都有永远的耐心,哪怕他喜欢的也不行。
过了几天,肖肖却又恢复了对布什的责任感。他这人尽管单纯,却不是没心眼儿,并且干什么都很有窍门。他跟踪追击,终于发现了秘密:他发现布什一出门就直奔前街,去找一条大狼狗。
那条大狼狗拴在两扇黑漆大门外,对过往的行人虎视眈眈,对布什却很温柔。它们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耳鬓厮磨,让人看了很不舒服。狗不懂得人的羞耻,人应该懂得替狗羞耻。谁家的人管不住自家的狗,这事儿要招议论的。即使有人解释说那是两条公狗,它们是同性,那也不行,一是那样有碍市容,二是,谁知道它们是不是在搞同性恋呢!人有前卫的,狗也有超前的。世界一块儿向前发展,连不会说话的动物都不甘落后。我们管不好自家的狗,左邻右舍都忿忿不平:不是有规定不准狗儿自己上街吗! 满世界跑狗,那还得了?!
那天把布什找回来,肖肖踹了它一脚 ,踹得布什吱吱尖叫着,拖着尾巴往后退,我看到布什无辜,欲向前劝解,谁知他却回头恨恨地冲我说:“这家伙跟你一样,野心朝外!”
我不由得满腔悲愤——野心朝外?!我都已经退化成一个恶俗不堪的看家婆了,甚至连一条狗的自由都没有了,却还要遭受这样的讥讽奚落!
我冷着脸恶毒地回敬道:“那你就跟布什过吧!”
他的脸红得就像刚喝了一斤五粮液, “啪”地一声将脚上的一只拖鞋朝布什摔去,砸得它一声惨叫,随后他回过头怒气冲冲地直指着我说:“妈的,你想怎么着,别属啄木鸟的——嘴硬!我要揍你还不是和揍它一样简单!”
我只有含着泪不停地冷笑。我知道要是他真下手揍我的话,我也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在身上留下一块疤,在心里划下一道痕。我母亲在过世前就曾反复叮嘱过我:男人生气的时候不要去惹他,打在身上是揭不下来的。而今,我父母双亡,势单力薄,而他身后则是强悍的家族集团,一旦有什么事儿,错的总是我,一人一指头也足以将我戳得体无完肤。今天这件事儿,其实很小,不足以惹得双方这样怒气冲天,面目狰狞,也许,这不过是长久以来积淀的爆发罢了。
这时候我就庆幸:幸亏有了这条狗,要不这一脚说不定就落到我身上了,他至今没朝我下手,也许与这条狗为我挡着不无关系。但拖了初一还有十五,我预感到我挨他揍的时间不远了。尽管结婚前他海誓山盟诅咒发誓说永远不戳我一指头,尽管除了他我心里依然没有他人的位置,尽管他的一举一动仍令我刻骨疼痛,但我们的爱情已经淡漠到誓言不再有效的地步了,信誓旦旦的昨天,连自己都已经感到陌生。
不要相信永远的誓言,所谓的誓言其实只对今天生效。
只有时间是永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