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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人文学 于 2014-12-2 22:18 编辑

十一
    刚留下的那个晚上,小东西让布什唬得不轻。布什拱着腰从宫殿里出来,它就慌忙往后退,一直退到厨房里去,再也不敢抛头露面。我们在外面千般利诱,万般呼唤,它才犹犹豫豫地从门缝里往外探头探脑,就是不敢迈出半步。我俩只好一个在前面引,一个在后面赶,好歹将它逼出来,它一见布什站在门外,吱地一声又窜回去了,敏捷得像一只土耗子。

    在厨房里我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儿,很膻,开始我以为是狗食盆里的奶味儿,后来才弄清是刚来的小狗身上的,这么个小东西竟然散发出这么大的味儿,能量不小啊!替别人料理狗,本来就不甘不愿,有口难言,这无疑又增加了我对它的厌恶:好歹也是位知识女性,却成了饲养员,没天理啊!

    临睡前,我坚持不让小狗呆在室内,因为我不想在那种让人尴尬的气味里做梦。肖肖替小狗求情,口气与小狗的味道融为一体,让我厌倦。他见我闭上了眼睛,以沉默作答,顿时火冒三丈,一脚将小狗踢出去了。我冷笑,因为我明白了男人对动物的爱和对女人的爱一样,其实是有限度的。

    我与他一被相隔,咫尺天涯。床下的两双拖鞋,双栖在一起,我的一只拖鞋里,躺着他的苹果手机,他总说我的拖鞋温暖舒适,说不准第二天就能孵出只小手机来。我想着那个初来乍到的小东西,在黑暗寒冷中抖成一团的样子,尽管不喜欢它,却并不忍心让一个不会说话的动物遭罪,我推推他想跟他协商一下,他却已经恬睡得像个婴儿了。

    我以为那个小东西必冻死在院里无疑,所以早晨他在狗窝前欣喜若狂的叫声让我心惊肉跳。我不敢想象一条狗在我家一夜之间的结局,出去一看却是意想不到的喜剧:布什趴在宫殿门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个小东西蹲在它的头顶,双爪牢牢地抱着,稳妥得像长在布什身上的一个瘤子。布什站起来走了两步,它竟然也没有掉下来,那场面像一对猴子在合伙耍把戏。

    这就怪了,这对冤家怎么在一夜间就化干戈为玉帛了呢?

    我爱人对动物世界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笑嘻嘻地解释说:“这叫同性相吸呀!要是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这么放一晚上,也会这么个结果。”

    我歪过头去,对他刮目相看。他对狗的理解比对人的理解地道多了。

    皮蛋说它是位小姐,还小姐呢,黑得跟煤球似的,长成这么副模样真是玷污性别!这么副硌碜样儿竟能把我们布什给吸引住,这布什未免太贱了。再一看布什那副无动于衷、爱理不理的神态,又分明是懒得跟这位稀奇古怪的小姐计较。人家到它的盆里“米息”,它也不护食,我们的布什,的确是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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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
    不管怎样,和布什初来乍到时一样,这个小东西又让我们有事儿可干了。

    首先又是起名字。看它那贼眉鼠目的小样儿,我根本没有给取名字的欲望。肖肖说,既然那条叫布什,这条就叫赖斯吧,反正也是“黑人”。我说不成不成,要是让美国人知道了,那还了得,咱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侵权呀。他说,重名重姓的事儿常有,人家布什和赖斯都是大度之人,哪会计较这些鸡毛蒜皮,小胆的是咱们,大气的是人家!我说重名也不能让狗重人的名啊!

    就这样布什的宫殿里又多了一位女王。它们在同一块席子上睡,在同一个盆子里吃,同样将酸奶喝得吧唧有声,同样扑扑地打喷嚏。赖斯还常常坐在我们布什的头顶上,在院子里游行,成为连葡萄架上的小鸟都争相探看的一景。布什的忍耐力和好脾气令人吃惊,和它在巷子里疯窜的形象判若两狗。皮蛋来看到这其乐融融的一幕,拍掌跳跃,喜不自禁。

    可惜好景不长,赖斯来待了不久,就让大姑姐发现了。她推开月亮门看了看,就一声不响地走开,回去汇报给婆母。婆母二话没说就过来了,声音平静地说:“马上给我扔出去!以后少叫那个女的来掺乎!人来骚扰还不算,还弄这么个脏东西来恶心人。”

    肖肖还想笑嘻嘻地跟他母亲开个玩笑,求她手下留情。做母亲的身上穿着得体的唐装,用白得耀眼的丝帕捂着鼻子,冷眼示意他滚一边去,嘴里嘟哝着:“孩子不会养,倒学会养狗了,乡下的作风老是改不了,我家不允许这些歪门邪道!”

    皮蛋来抱赖斯的时候,我吃力地想向她解释。她把手一摆说:“省着点吧,我都明白!”

    皮蛋抱着赖斯骑着大摩托车跑得很远了,布什还在后面追着疯跑,追过了一条街又一条街。

    布什失去了赖斯,显得有气无力。它常常这里嗅嗅,那里嗅嗅,搜寻着赖斯留下的点滴痕迹和气味。然后它回到自己冷清的宫殿内,厌倦地闭上眼睛,好像要准备从此一蹶不振了,唉,哀莫大过于心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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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人文学 于 2014-12-2 22:21 编辑

十三
    这年春天,我乡下的表嫂来了,大包小包地带来许多土特产。

    表嫂算是我最亲近的人了。以前,她一见我就搂着我大哭,说:“可怜呐,我这个表妹一个亲人也没有,好可怜呐!”我孤身一人在城里漂泊的时候,她常常来看我,走的时候,在我的枕头底下偷偷地放下三五拾元钱。我结婚的时候,最欢天喜地的就是她了,逢人就说,她的表妹从灰姑娘变成了公主!在她眼里,我现在过的是神仙般的幸福生活,锦衣玉食,不用操心费力,要啥有啥,享不完的荣华富贵。每次来,她都要先到婆母那边去,见了她们亲热得不得了,也不管人家态度如何。奶奶讨厌乡下来的人,连她娘家头发花白的侄儿来都爱理不理的,却独独喜欢表嫂,拉着她的手说长道短,脸笑成了菊花。

    表嫂看到布什长得喜人,就要求抱到乡下去养些日子,让妯娌们瞧个稀罕。肖肖担心乡下那些野蛮的看家狗会欺负布什,表嫂爽快地说:“他姑夫(孩子还没有呢,她就这么叫,真尴尬)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这布……布什么什到了我们乡下,那就是走亲戚,哪个敢欺负?乡下的狗没见过世面,能见见城里的狗还算它们的福分呢!”

   布什到了乡下,充分享受了自由的时光。要是它会说话的话,一定会说:那才是它的梦想所在!布什的血管里本来就流着乡野的气息,它到乡下算是回到了真正的家。

    乡下几十年前家家户户都养狗,后来因为闹狂犬病,几乎所有的狗一夜间都丧身乱棍之下,很是寂静了些年头。现在又已经满世界跑狗了。这里的狗们都撒着养,它们常三三两两地到嫂子的天井里来找布什玩。布什起初还有些害怕,怯生生地躲在鸡窝后面,被大公鸡乱啄一气,被老母鸡踩在下面拉一头的屎,仍一声不吭。表嫂就不客气地拿个大扫帚赶它,奚落它小家子气,不像大地方来的。结果它勉勉强强地加入了这支散兵游勇的队伍,很快成了狗群中的悍将,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村外广阔的田野里撒野狂吠,追鸡撵兔,好不快活自在!乡下无边无际的田野,给了它们无穷无尽的自由。

    当然,布什在乡下也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乡下风俗好,家家出门都不上锁,对外开放,鸡鸭鹅们都迈着方步随便串门,寻觅食物。有一天表嫂下坡回来,看见井台边一地鸡毛。她用湿巾擦着脸正纳闷呢,就见布什颠儿颠儿地跑过来,用嘴咬着她的裤腿往枣树边拖,表嫂担心自己的裤子被撕破,就挣脱开了,布什只好又颠儿颠儿地跑回枣树旁,拖来半条吃剩的鸡腿放在她脚下,然后得意洋洋地趴在一边瞅着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嫂子终于明白了:这家伙偷吃了谁家的鸡,在向她显摆呢!

    这时候,后街传来了“勾勾勾”的唤鸡声,很是急切,那可是村里有名的母夜叉,外号“狼也怕”。“狼也怕”边唤边尖着嗓子骂:“谁偷了俺家的芦花母鸡,是偷了去生儿子呢还是养老呢!要是让俺捉到了,俺剥了他的皮做褥子,剁碎他的肉去沤肥,敲断他的腿让他做铁拐李去!”布什侧着耳朵听得津津有味儿。

    嫂子赶紧把门关上,低声骂着布什:“你还城里来的呢,怎么不创人呐!偷人东西,俺家祖宗三辈也没做过这种事呀,咱还是亲戚呢,你这不是祸害俺们嘛你,叫俺以后怎么在村里抬起头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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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
    布什就这么因为它的恶行被送回来了。表嫂一发动三轮车,它就“得”地一下跳了上去——它坐肖肖的车坐惯了。要是它知道这是回城的话,一定不会这么轻易束手就擒的。

    布什去乡下的日子里,我只有靠回忆活着。肖肖特地为我按了液晶电脑,申请了QQ号让我无事上网聊聊,到那个虚幻的世界里消磨时间。我的QQ头象就是那个原装的海豚,简单得连副像样的行头都没有,一看就知道是个生手。但看来和我一样无聊的人很多,我一上来就跟上了一大串陌生人,在网上朝我挤眉弄眼。我没想到聊天如鸦片,上瘾。那些日子我不分昼夜,和一位叫“北方的狼”的聊得昏天黑地,终于有一天晕倒在电脑前。醒来后,我在镜中看着自己惨白如纸的脸,意识到用空虚来填补空虚,只能使自己更空虚。

    期间,皮蛋曾来撺掇我和她经营时装。她刚租下了一层新建的服装城。我说我无意经商,也不是那块材料。皮蛋急切地说:你不和我合作无所谓,只要你走出去!我说,容我细想,我一直在想!

    晚上,我将想法小心翼翼地告诉肖肖。他不耐烦地说:“你看我养不起你还是怎么的,我现在好歹也是个老总!我的梦想就是让你幸福,你不知道吗?你怎么像只养不住的野鸟似的,天天想着飞呢!”

    我嗫嚅着说:“你以为这样我就幸福吗!”

    “那你还想怎么样?”他吃惊地说:“难道你愿意整天汗流满面,像民工一样东跑西颠吗?你怎么这么贱!”

    我将脊背交给他,没再说一句话。我知道对他来说,有些话说一千遍和说一遍的效果都是一样的。

    布什一回来,我们又都新鲜了些日子。但没想到布什这一次带回了恶习:它老是想吃鸡,听到电视里老母鸡咯嗒嗒的叫声它就呜呜叫着,用爪子抓挠客厅的门。有一次它竟然不知怎么打开了冰箱,撅着屁股急急地偷吃一块生肉。肖肖只好打发我天天到超市去买新鲜的鸡肝鸭肝伺候它。在乡下嫂子拿布什当客待,以为它在城里一定吃香的喝辣的,常买些稀罕物喂它,结果将它惯成了贵族少爷,一天比一天难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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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人文学 于 2014-12-2 22:24 编辑

十五
    我发现布什越来越反常。它几乎一步不离地守在门口,甚至将那座宫殿荒废,把家搬到了过道里,只将一块破凉席用嘴叼过来铺在身下。满过道迷漫着它的气味儿,满过道都是它褪下来的狗毛,一团一团的,扫成堆的话足以塞满一个枕头了。它显得十分焦躁,老是伸着舌头,好像馋肉了似的,一看见人要出门,它就两眼发亮,急切地摇头摆尾,随时准备着冲出门去。看出来它对我们有了些抵触情绪,并且学会了和我们赌心眼儿,我拍着它的脑门警告它说:“傻东西啊,你妄图在城市里争得乡下的自由,这是不现实的,像我一样地不现实!”

    它就垂着舌头气咻咻地与我大眼对小眼,不点头也不摇头。

    有时,布什一整天不吃不喝,肚皮眼看就垂到了地上。人家是越长越大,它倒越长越小了,身子瘦得还不如尾巴大,几乎退回了以前那副灰溜溜的猫样子。可能营养不良的原因,它的毛老是褪不尽,老毛新毛竞相丛生,看上去一派颓废。腿上的旧毛尤其多,像穿着裙子。

    布什常常在黑夜里发出狼嚎一样刺耳难听的声音,我即使在梦里听到也要起鸡皮疙瘩。街上有做小买卖的经过,它就呜呜咽咽地哀叫着,和那远远的吆喝声遥相呼应,让人疑惑他们间有什么默契或者密约。它那“铮铮”的叫声比小时候有表现力多了,拐着弯儿,凄厉中还有些撒娇的成分,好像说:“带我走吧!带我走吧……”它在我家吃我家住,却野心朝外,养了它的身养不了它的心,这真是让人愤怒。

    但是常常,我又会产生那种幻觉:那等在门口声声凄厉地呼唤着自由的,是我。

    布什窜出去之后往往就不知所终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狂窜一阵后就自己恹恹地回来。有时我们呼唤着它,一条街一条街,望眼欲穿也觅不到它的踪影。原来做人有做人的难处,养狗也有养狗的烦恼。肖肖恍然大悟之后就不耐烦起来,回家差点把鱼缸砸了。别指望男人对什么事情都有永远的耐心,哪怕他喜欢的也不行。

    过了几天,肖肖却又恢复了对布什的责任感。他这人尽管单纯,却不是没心眼儿,并且干什么都很有窍门。他跟踪追击,终于发现了秘密:他发现布什一出门就直奔前街,去找一条大狼狗。

    那条大狼狗拴在两扇黑漆大门外,对过往的行人虎视眈眈,对布什却很温柔。它们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耳鬓厮磨,让人看了很不舒服。狗不懂得人的羞耻,人应该懂得替狗羞耻。谁家的人管不住自家的狗,这事儿要招议论的。即使有人解释说那是两条公狗,它们是同性,那也不行,一是那样有碍市容,二是,谁知道它们是不是在搞同性恋呢!人有前卫的,狗也有超前的。世界一块儿向前发展,连不会说话的动物都不甘落后。我们管不好自家的狗,左邻右舍都忿忿不平:不是有规定不准狗儿自己上街吗! 满世界跑狗,那还得了?!

    那天把布什找回来,肖肖踹了它一脚 ,踹得布什吱吱尖叫着,拖着尾巴往后退,我看到布什无辜,欲向前劝解,谁知他却回头恨恨地冲我说:“这家伙跟你一样,野心朝外!”

    我不由得满腔悲愤——野心朝外?!我都已经退化成一个恶俗不堪的看家婆了,甚至连一条狗的自由都没有了,却还要遭受这样的讥讽奚落!

    我冷着脸恶毒地回敬道:“那你就跟布什过吧!”

    他的脸红得就像刚喝了一斤五粮液, “啪”地一声将脚上的一只拖鞋朝布什摔去,砸得它一声惨叫,随后他回过头怒气冲冲地直指着我说:“妈的,你想怎么着,别属啄木鸟的——嘴硬!我要揍你还不是和揍它一样简单!”

   我只有含着泪不停地冷笑。我知道要是他真下手揍我的话,我也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在身上留下一块疤,在心里划下一道痕。我母亲在过世前就曾反复叮嘱过我:男人生气的时候不要去惹他,打在身上是揭不下来的。而今,我父母双亡,势单力薄,而他身后则是强悍的家族集团,一旦有什么事儿,错的总是我,一人一指头也足以将我戳得体无完肤。今天这件事儿,其实很小,不足以惹得双方这样怒气冲天,面目狰狞,也许,这不过是长久以来积淀的爆发罢了。

    这时候我就庆幸:幸亏有了这条狗,要不这一脚说不定就落到我身上了,他至今没朝我下手,也许与这条狗为我挡着不无关系。但拖了初一还有十五,我预感到我挨他揍的时间不远了。尽管结婚前他海誓山盟诅咒发誓说永远不戳我一指头,尽管除了他我心里依然没有他人的位置,尽管他的一举一动仍令我刻骨疼痛,但我们的爱情已经淡漠到誓言不再有效的地步了,信誓旦旦的昨天,连自己都已经感到陌生。

    不要相信永远的誓言,所谓的誓言其实只对今天生效。
只有时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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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人文学 于 2014-12-2 22:26 编辑

十六
    这事儿过后我们都不动声色,甚至更加相敬如宾,假装那一切发生在别人身上。

    我们对布什的关心一如既往,却不得不在它脖子上松松地套上一条链子,拴在葡萄树上。布什自小没受过这种待遇,它绝望地“汪汪”叫着,胡乱地跳来跳去,拽得身上的链子当啷作响。有时它还示威性地啃树皮,格嘣格嘣地嚼铁链子,嚼得满地都是哈啦子,很有些“强忍仇恨咬碎牙”的意思。咬牙切齿够了,它就围着树焦躁地转圈,左转了右转,右转了左转,转得链子缠到脖子上,勒得自己两眼翻白,嗷嗷惨叫个不停。

    婆母在那边听到了,受不了这个刺激,就用丝帕捂着头,让她的儿子解开锁链,几乎是呻吟着说:“由它去吧!从今往后它要死要活都不准再管它!” 大姑姐嫌她的母亲罗嗦,她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往地下一扔说:“把它的嘴巴糊上不就得了吗,犯得着让条狗治成这样吗!”我以为她扔的是个毛线球,仔细一看却是个粘胶代。

    布什折腾累了,趴在地上有气无力地翻着白眼,吐着白沫儿。刚将它从树上解开,它就拖着链子亟不可待地往门口跑去。

    后来,我们又发现布什有了新的怪僻:没人的时候,它就腿脚伶俐地跳到我们的床上去,也不知道在上面练什么功夫,听见人来了才鬼鬼祟祟地跳下来溜走。我预备了好几次想捉它,未遂,它狡猾如狐,来去无踪。它的怪癖让我感到恐惧。我从开满硕大花朵的床单上,发现大撮的狗毛,只得将床单换下来一遍遍清洗,怎么洗都洗不掉那种可疑的气息,只得将它扔到垃圾堆里去。有时,布什还会偷偷钻到衣橱里去,我一敞橱门它就跳出来,头上顶着团团的衣服或者一条花花绿绿的丝巾。

    慢慢我们就弄明白了,布什的变化不是因为乡下的经历和放纵,而是因为它到了青春期。

    人的世界,怎能允许狗有爱情?肖肖一筹莫展,他挠着头说:“怎么养一条狗比养一个孩子还麻烦呐!”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要不咱就去给它找个媳妇吧。”

    我说:“你以为你家里人会让你把家繁殖成动物园吗,让一个布什为你开心解闷就已经够开恩了。”

    “那就把它送出去,给人家倒插门如何?”

    我不置可否。他为此愁得牙疼了好几天。

    看来,布什是很难关住的了,他说与其让它在家里鬼哭狼嚎,不如放它出去放松、宣泄一下。布什由此几乎成了一条野狗,它天天在大街小巷游荡,眼神迷离,神情颓废。有天它碰到一位二奶牵着一条娇滴滴的小白狗,便飞跑向前,那条狗也奋不顾身地拽着绳子往前挣,二奶没有约束它的气力,结果异性相吸的原理便使两条狗走到了一起。它们团团转着,一黄一白,互相拱着,贪婪地闻着对方身上的气息。最后,急得香汗淋漓的二奶打手机唤来了人,才将它们活生生地分开。

    布什夜不归宿的次数越来越多起来,我只得一次次走出居住的富贵巷去寻找,人们看见,一个穿着拖鞋、神情慵懒的少妇,迎着路人诧异的目光,声声呼唤着布什,布什……他们肯定会想:这个女人大概是疯了,她和那个十万八千里外发动了伊拉克战争的总统有何关联?

    布什几乎每次回来身上都污迹斑斑,肮脏不堪,也不知是让人打的,还是让它的同类给咬的。它一进门就前腿一软趴在地上,双眼紧闭,两只耳朵垂头丧气地搭在脖子上。

    一次次的失而复得,已经开始让我们厌倦:为何我们要在一个动物身上付出这么多,难道我们没有其它的事儿可以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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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人文学 于 2014-12-2 22:27 编辑

十七
    早晨,人们正轰轰烈烈上班的时候,我常常贴着墙根,幽魂一样在街巷里游走——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属于主流人群了,所以走路时就会不自主地靠边。布什跟在我后面,东张西望,心怀鬼胎,希望逢着一条卖弄风情的同类。我们都失去了从前的那份悠然和自在。粉红的芙蓉花翩然地在头顶开着,毫无份量地落在肩上,世界也因之变得缥缈起来。

    拓宽的商业街店铺林立,鲜花盛开,钢化玻璃映照出熙攘的人群和繁华世界的影子。看着那些五花八门的橱窗,不会说话的孩子也会有欲望。间或有脖套绳索的布什或者赖斯,被浓妆的妇人牵着颠颠地跑着。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我。各种各样的车辆轰轰烈烈地开过来,城市的喧闹和变化,让久困温室的我心惊肉跳……

    我看着从身边流过去的人群和事物,看着步行的,开豪华轿车的,骑自行车的、摩托车的、电动车的…我喜欢从各种各样的车辆,各种各样的服饰,各种各样的表情来判断每个人的职业、性格和生存状态。我曾是那其中的一员,而今却成了旁观者。这时候,连大街上打扫垃圾的人都让我羡慕:尽管卑微,他们却还是自己。世界每天都在变,有时变好有时变坏,正是这平淡无奇的轮回构成了沧海桑田,而我却像蜗牛一样躲进壳中,生和死都已经没有多大区别了。唯一不同的是吃饭时我还能感觉饭的香,喝药时还能感觉药的苦,睡觉时知道自己还会醒来!

    每当这时我就渴望见到皮蛋。只有她才能冲淡我身上那种发霉的味儿,生锈的味儿。我曾经跟她说过:我宁愿去经历新的恶梦,也不愿重温旧的恶梦。也许我骨子里就不是一个甘于寂寞的女人,不轰轰烈烈地活一场是死不瞑目的。

    在鹅卵石铺就的小巷里,我遇到了那位“狗事通”,他是一位胡子白花花的老头,他养的狗“豹嚎”咬了他的小孙子,他在被儿媳臭骂一通后,就聋了,我在与他相遇而过的时候,将嘴巴动了动,让他明白我在跟他打招呼——耳聋眼花的人,已经跟傻瓜差不多了。他偏坐在小巷的一隅,目无表情,寂静无声,就像明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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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
    布什天天在街上流浪,家里又剩下了我一个孤家寡人。以前它还能与我同病相怜,现在却各顾各的了。我天天在小院里用瓦罐“咕咕”地熬着中药,那浓重的苦味儿不但吃得我面色苍黄,连院内的花草都被熏得萎靡不振。间或皮蛋来一趟,带来快乐,留下惆怅;间或大姑姐来一趟,替二位老人观察一下我的肚子。有时我能听到奶奶在隔壁用拐棍戳打我的声音,我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恨不得刨开它放一个布娃娃进去。以前见了婆母,她的脸上还写着冰冷,现在她已经懒得向我流露表情了。肖肖每次从她那边过来,都垂头丧气,却又极力回避着什么。

    只有皮蛋来的时候,我才能看见他的笑模样。我张罗饭菜的时候,皮蛋就和他打扑克。皮蛋穿着露背的小衫,吆五喝六的,而他却显得有些拘谨。他是个好孩子,单纯,本分,没什么非分之想,这样的人,让他学坏也难。

    但我还是觉出了某种微妙的变化。皮蛋那双浓黑睫毛掩映的眸子里,总是投射出一种毫不掩饰的野性。那双眼睛射到哪里,哪里就会骚动。要是她看一棵树,那树上的叶子可能瞬间就会被燃烧殆尽;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却不对任何人负责。这个家伙,是天使也是魔鬼。我莫名其妙地喜欢她,他无疑也不讨厌她。因为皮蛋身上有的,正是我们缺少的,与爱情无关。

    那天我问他:是跟我在一起快乐,还是跟皮蛋在一起快乐?他双手抱住头,没有回答。我知道他是个不会撒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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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九
    日复一日毫无起色的生活,让我变得喜怒无常起来,我觉得自己成了一只被网住的飞虫,欲飞不能,求死无路,顺着哪一条线也走不出这迷离的怪圈。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撇着嘴说话,斜着眼看人,像一个蓄谋已久的导火索,一点就着,出口恶毒,句句伤人。他不明白这是怎么了,只好用他的惯用手段——和我赌气。有时十天半月,夜夜脊背相对,同床异梦。偶尔说几句,眼睛都看着别处,好像旁边还有一个第三者。他跟我说的话,还不如跟布什说的话多。后来他几乎天不亮就走,夜深了才回来,有一次回家黒灯瞎火不小心踩了布什,布什恼了,跳起来咬了他一口。我听到动静后给他开了灯,但不发一词。他很委屈,撩开裤腿,摸着布什留在他小腿上的牙印儿,呲牙咧嘴地“咝儿咝儿”叫着,说我没有同情心。我闭着眼睛不冷不热地说:“把家当成宾馆的人,连狗都不认他!”

    尽管腿没破皮,第二天一早,我还是陪他去了医院。打针的时候,他吓得不轻,紧攥着我的手里满是汗,无助得像个孩子。为他打针的是我原报社老总的夫人,头发都半白了,却也难逃被丈夫抛弃的命运。我不知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才好,等肖肖上了车,她才拉起我的手说:“孩子,到了我这个地步你就会明白,两个人即使活一辈子,也是他是他,你是你。我后悔啊,后悔自己像一条盘在树上的藤,临秋末晚的人家一抽身子,自己就瘫了!”

    回来的路上,从后视镜里,我看到肖肖脸色苍白,我也脸色苍白,但分明不是同一原因。我们是相互爱着的,但为什么我们不能给予对方快乐?他的手依旧握着我的,相互传递着疼痛,但我们已经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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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 22: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
    这天晚上他意外地早回来了,与站起来的布什温习了一遍握手礼节后,就闷坐在电视机前抽烟喝茶。我终于沉不住气了,走过去一问再问,他依旧做他的哑巴。我火了,在他不太结实的肩膀上响亮地拍了一把,最后一次问他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他讥讽地说:“你真不知道吗,你不觉得你越来越像一个人了吗?”

    我警惕地问他是谁?

   “我大姐呀!看看你们俩现在还有什么不同!”

    我冷笑说:“狗拴紧了、呆烦了还要跳起来咬人呢!”

    他一气之下将杯子摔碎了,愤怒地说:“你就这么甘愿和一条狗相提并论了吗!”在他看来我是个不知好歹的女人,他为了补偿我在娘家没有得到的幸福,甘愿养我一生,而我不但不领情,反而寻滋闹事,以他的心去想,怎么想都不可思议。他从小娇生惯养,性情平和,没有多少承受能力,一遇到问题就往绝路上想。他半夜里爬起来抽烟,望着酣睡的我,苦恼地问:“我们俩是不是快完了?是不是真的要完了?”

    他不知道我其实并没有睡着。他的绝望令我的心痛得厉害。我的泪渗进枕里,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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