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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次下发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意见》的出台对把好选人用人关,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是换届选举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关键之年,要继续做好本职工作,继续做好宣传等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要遵章守纪,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相关工作规定,做到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要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等的表现。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准确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履职尽责,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切实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意见》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通过集中宣传引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增强全社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大力支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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