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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01: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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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徙木立信论》

大约是在1912年6月,就读于湖南省立高等中学的19岁的毛泽东,写了一篇作文,名曰《商鞅徙木立信论》。全文如下:

商鞅徙木立信论

普通一班 毛泽东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记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来由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嗷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泽东文稿》编辑组: 《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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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06: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令,吾民幸福-------毛主席这么年轻心里就装着国家和民众,他怎么会不是人民的大救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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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6 10: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东之晓白 发表于 2013-5-11 06:24
法令,吾民幸福-------毛主席这么年轻心里就装着国家和民众,他怎么会不是人民的大救星呢。

晓白说的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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