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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14: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同治元年(1862年),陕西爆发了著名的回民战争。此后数年间,整个陕西省,尤其是人口稠密、富甲一方的关中地区成为双方厮杀的战场。期间,除了回民和清军之间的镇压与反镇压外,更有回、汉两族之间的民族仇杀,大批汉人与回民因此而丧生。光绪三年(1877年),还没有从战争废墟中完全恢复过来的陕西省,又遭到了光绪大旱灾的沉重打击。[①]在战争与灾荒的双重打击下,短短十余年间,全省人口损失总数高达数百万。人口的骤减,对晚清乃至以后更长一段时间内,陕西人口的持续发展、民族结构、移民入迁以及土客融合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都产生了极其深远而广泛地影响。
关于同治、光绪年间陕西人口消长变动,不少前辈与同仁都做过卓有成效的研究。柔克义(W. W. Rockhiu)、哈巴安德(Andrew P. Happer)及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等人,是对这一问题关注较早的学者。[②]但是,他们对这一时期人口损失数量的估算大都基于个人感性的层面,研究的范围也都是整个的战争区域或灾荒区域,其估算数值动辄以百万、千万计,这种研究并不构成本文继续研究的基础。国内的学者大都侧重于后续问题(如灾后移民入迁、土客融合等)的研究,真正关注这一问题的人很少,论著中有所涉及者也大都语焉不详。[③]迄今为止,有关这一学术问题最重要的研究成果当属曹树基所著《中国人口史》第5卷《清时期》(以下简称曹著《中国人口史》)。[④]曹著《中国人口史》釆用样本穷尽的方法来研究这一时期陕西人口损失,通过对比方志中记载的各州县战前、灾后不同时段的户口数据,来估算分县人口损失的比例或数量,进而汇总得出各府州乃至全省人口损失的总数。[⑤]通观全篇,曹著《中国人口史》结构严谨,论证科学,许多研究工作都具有开创性,但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至少还有以下几点略现不足:其一,晚清陕西省分县的户口数据并不完整,尤其是光绪大灾之后更是如此,所以,不少州县中我们找不到可以前后对比的户口数据。因而,对这一部分州县人口损失比例或数量的估算存在一定的困难;其次,光绪大灾后各州县的户口数据不但时间断限参差不齐,而且大部分数据都在光绪末年或民国初年甚至更晚,去灾荒结束已近二三十年,所以,这些户口数据并不是灾后各州县户口状况的真实反映。显然,以此为基础来估算各州县人口损失的比例及其数量存在一定的问题;再次,因为目前所能收集到的记载战后、灾前这一时段内的分县人口数据极为有限,所以,通过样本穷尽的方法只能推算出整个战争灾荒期间的人口损失比例及数量,而无法把战争期间及灾荒期间人口损失的数量完整的剥离开来。
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对于这一学术问题,不论从其研究的深度还是广度来讲,都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探讨。本人不揣浅陋,欲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重新推算同治、光绪年间全省人口损失的规模,进而把战争期间与灾荒期间人口的损失数量有效的剥离开来。希望能使以后的研究者对这一时期陕西人口的变动有一个更加清晰、完整的认识。

二、战前陕西人口数估算

本文所有的后续研究建立在对《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以下简称《一统志》)所载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陕西分府人口数据基本信任的基础之上。清朝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开始施行针对全体人口的户口统计。这项庞大的工作由地方保甲系统承担,各地保甲人员登记之后的户口数据釆用循环册的形式层层上报汇总。[⑥]因此不论从调查制度、人员配备还是统计技术等诸多方面来讲,1776年以后的户口统计都有相当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户口统计中的误差率应该是一个常量,导致册报人口与实际人口产生偏差的变量,是“各地方当局对人口清查的频度和认真程度”。[⑦]由于1776年以后的户口数据年年上报,各地方保甲不可能年年进行户口统计,因此大部分年份的上报数据都是各地方当局在某几次统计数据的基础之上对本地人口的一种估计数值,所以,《户部清册》中记载的户口数据并不可靠。姜涛以为“人口运动有一定的规律性,只要没有突发性事件,如天灾人祸等造成较大的人口变动,由地方当局做出的这种估计一般不会偏离实际太远。”[⑧]其说当是。但是,只有真正进行统计的那些个别年份和这些统计年份后续短短几年中的户口数据,才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嘉庆朝非常重视户口的编审,对册报过程中的违规情况处罚相当严厉。嘉庆十四年(1809年),江苏淮安发生虚报户口案,县令、知府处斩,两江总督以下多位要员遭到革职。[⑨]在这种情形下,我们有理由相信,为重修《一统志》进行的户口编审,应当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尽管《一统志》所载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户口数在个别省份仍有缺漏、讹误,但就总体而言,大部分省份人口数据的质量还是比较高的。《一统志》载1820年陕西分府人口数据汇总结果为1197.6万。
由于战争开始于同治元年(1862年),因此,我们把咸丰十一年(1861年)陕西人口数作为整个问题展开研究的基数。查《户部清册》所载1861年陕西人口数是1201万。[⑩]《户部清册》载1776年陕西人口总数为819万。假如我们以1820年人口数为基点,将其前后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加以对比的话,很容易就会发现《户部清册》所载人口数据的误差是很惊人的。从1776年至1820年的44年间,全省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是8.68‰。而从1820年至1861年的41年间,全省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仅为0.07‰,由此来看,1861年人口数明显的偏低了。因此,我们不能把《户部淸册》记载的1861年陕西人口数作为实际的人口数直接利用。
曹树基对清代中期全国人口的考证卓有成效,其研究结果表明,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陕西人口年平均增长率约为9.6‰。扣除移民因素的影响,实际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大约在3‰——4‰之间。假设1820年至1861年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在3.4‰,[11]以嘉庆二十五年陕西分府人口数据作为基数进行推算,那么,1861年陕西省的人口总数大约有1394.1万左右。[12]
战前陕西人口的地理分布相当不均衡,以泾、渭为中心的关中地区,人口分布极为稠密。其中面积仅占全省30%的西安、同州、乾州、邠州、凤翔等三府两州,人口就占了全省的56%;而占全省面积44%的延安、榆林、商州、鄜州、绥德三府两州,人口只占全省的21%。这种高度不均衡的人口分布更加重了战争及灾荒期间人口损失的程度。

三、战争、灾荒梗概及人口损失区域的划分

西北地区回汉之间由于“习尚绝殊,往往龃龉相仇杀,视为固然者久矣。” [13]但地方政府处处偏袒汉人,“凡争论斗殴,无论曲直,皆抑压回民。汉人复持众欺凌,不知回性桀骜,亿万同心,日积月长,仇恨滋深。” [14]左宗棠亦指出,“陕回之祸由于汉回构怨已久,起衅之故实由汉民。” [15]关中地区的西安、同州、乾州等府州是陕西回、汉人口最为集中的地区,同时也是回、汉矛盾最为激化的地区。
同治元年(1862年)4月,渭南县回汉之间因故纷争再起。大荔及华州等处回民群起响应。不过数日,渭南县的“沙南、渭北诸屯堡焚杀无遗”,[16]回军攻占渭南县城,围攻同州府城,接着又连陷高陵、华州、华阴,包围省城西安。其它州府回民亦闻风而起,并联合甘肃回民,围攻各路清军。同年胜保、多隆阿相继领兵入陕镇压,至1864年底,凤翔以东至西安纵横数百里范围内,回民村堡尽被荡平,陕西回民大部被多隆阿驱赶入陇。1866年底,捻军入陕,渭河两岸战争再起。捻回合兵,奔驰渭河南北,往来扶鄠之间,势力遍及凤翔、西安、同州三府。直到1867年底捻军出陕后,回军才相继撤回陇东,关辅地区战事基本结束。陕南地区战事亦比较频繁。1862初太平军及川军进入陕西,随即占据汉中、兴安两府。此后至1864年,太平军自动撤退、川军败走兴安,两三年的时间内陕南战事不断。陕北地区战争持续时间比较短,初期主要是土匪活动。1867年,捻军进入陕北,旋即在清军的围攻下,由壶口渡河入晋。此后,撤入甘肃的回军虽数次反攻入陕,但仅限于秦、陇交界地带的凤翔、鄜州及延安数府,对内地影响较小。
从1862年初太平军入陕至1867年底捻军自壶口渡河,这场战争前后共持续了将近6年。期间,陕西全省无一处不受到战争的摧残,由于回汉之间的民族仇杀贯穿战争的始终,因此,战争中人口的损失尤为惊人。回族巨堡羌白镇被攻破时“堡中老弱妇女哭声震天,尽屠杀无遗。” [17]而“长安县属之六村堡,著名富足,居民万余,避难之民附之,又添数千余口,墙厚壕深,可资守御。……被贼攻破,堡中尽被屠戮殆尽。” [18] 战争中人口损失的中心区、过渡区以及边缘区与战争的中心区、过渡区、边缘区基本是一致的。据此,我们可以对战争期间陕西人口损失的区域进行如下的划分:
人口损失的中心区:包括西安府、同州两府。这两个府都处于关中泾、洛、渭河流域的中下游,是全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两地战前都是回、汉人口分布最集中的地区,同时也是回、汉矛盾最为尖锐的地区。这两个府既是战争的发起区,也是战争的进行地区,前后共经历过数次战争的蹂躏。回民起义,太平军、川军、捻军入陕,清军的数次围剿以及董志原回军多次反攻等等,几乎每一次重要的战役都涉及到这一地区,战争的持续时间与整个陕西战事相始终,从1862年初回民战争开始一直持续到1867年底捻军出陕,时间长达近6年。因此,这两个府是回汉两军反复争夺的焦点地区,遭受战争的蹂躏最为惨烈,人口的损失也最为严重。
人口损失的过渡区:凤翔、汉中、兴安三府以及商、乾、邠三直隶州。这六个州府有的是大兵数次过境,如商、乾、邠三州直隶州;有的则是义军长久占据,如汉中府、兴安府;有的则是两军反复争夺的焦点,如凤翔两府。期间既有清军与回军之间的战争,也有清军与太平军及川军之间的战争,故战争亦相当频繁,但战争持续的时间相对于关中地区要短,大都在3年左右,战争的强度也较弱。因此,其人口的损失较西安、同州两府及乾州直隶州为轻。
人口损失的边缘区:除上述八个府州以外的其它地区,包括鄜州、延安、绥德及榆林等二府两州。这些地区多是大兵过境,并无长期停留,亦无激烈的战争发生。因此,相对来讲,受战争的影响要小得多,在全陕之中人口的损失最轻。
光绪三年(1877年),还没有从战争废墟中完全恢复的陕西省,又遭到了“光绪大旱灾”的沉重打击。陕西灾荒发生时,河南、山西等早先受灾省份的灾民已大批涌入关中。当时晋豫灾民在陕者几乎无县不有,单在西安省城即有八千余人。[19]而陕西省战后“民间元气未复,各属地丁钱粮,征解仍未敷额,每年收储银两,又因筹拨边防各军口粮及旗、绿各营官兵俸响,文职廉费,并杂支、制造、赈抚,各款搜刮一空,现在库储万分短绌,即本省应发之款,亦已左支右绌。” [20] 以上种种因素都加剧了旱灾对陕西打击的程度。是年秋,陕西灾民亦开始外逃求生。渭北各县灾民,“扶老携幼,百十成群,纷向渭南各州县转徙流离,”[21]而渭南的饥民则南下四川或东出潼关逃生。史载陕人“逃入川境求食者,络绎于途”。[22]至“光绪三、四年之交,逃出潼关的流民为数达二十万”。[23]而那些没能逃出的灾民,时时都面临死神的威胁。泾、洛一带,许多老弱妇女无力逃荒,只得投水自杀,以至“洛河漂流死尸,联络不绝”。[24]更多的灾民则是成群结队的去哄抢粮食,勒食大户。有些州县,如蒲城、韩城等地甚至出现了灾民袭击官府,杀死官吏的事件。[25]
这次旱灾几乎遍及陕西全省,根据光绪三年九月二十九日(1877年11月4日)上谕记载,1877年底陕西被灾地区共有:蒲城、朝邑、韩城、郃阳、白水、澄城、泾阳、三原、高陵等49个厅州县。[26]十二月初七(1878年1月9日)上谕又称有咸宁、长安孝义等37个厅州县被灾。[27]总而计之,全陕之仅鄠县、郿县、麟游等数县未受灾。阎敬铭奏称“臣奉命查赈,山西及陕西之同州,尤为极重极惨。”[28]时人饶应祺亦言“陕西大饥,同州尤甚。”[29]清廷虽“发内帑籴沿江粟以赈之,犹不能全济。”[30]不少人因饥饿乏食而死。西安府酆泉县“饿死者山积,治城东门外掘两坑埋之,俗称万人坑。始犹以席卷之,继一席卷两人,终至无席。城隍庙、保安寺两处,稚儿耆者,填井为满”。[31]同州府蒲城县,至1878年夏,“饿死者三分之二”。[32]由于死亡人数过多,许多尸体大都来不及掩埋,即使勉强埋入者,也因为“泥土甚松,入土不深,仍为犬残者不少。尤惨者,垂死饥民,随风吹倒,气息未绝,亦被犬噬。”[33]加之灾后“疫气流行,饥馑余生,触疫即死,以致死骸遍野,无人掩埋。”[34]“小民非死于饥饿,即死于疾病。”[35]西安府高陵县“自(1877年)三月后,一年无雨,冬无宿麦,春、夏赤地千里……疫毙男妇三千余人”。[36]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悲惨局面,“饿死者既死,家人掩埋不敢痛哭,否则饥民齐来,竞相残食。”[37]更有甚者“口息未寒,髀肉已被脔割。”[38]
综上所述,这次灾荒的中心区域主要在郿县以东,潼关以西,泾洛渭诸河流城的下游平原地带,尤其是关中地区的西安、同州两府被灾最重,灾时一些比较极端的现象如,袭击官府、杀死官吏乃至人相食等等都出现在这一地区。灾时人口损失的中心区域与战时人口损失的中心区域基本上是一致的。由于受灾范围太广,受灾强弱亦很难区分。因此,本文把西安、同州两府以外的陕西其他地区全部划分为边灾荒的缘区域,这个区域大致相当于战争的过渡区及边缘区。

四、同治、光绪年间陕西人口损失估算

晚清陕西各方志中,大都记载有本地区一个或多个时点上的户口数据,但是具体到战后灾前这一时段内,相关的人口数据却很少,目前我们可以找到的仅有富平、高陵及三原等11种。[39]尽管样本数比较少,但其空间分布却比较均衡,人口损失的中心区、过渡区及边缘区都有数据。另外,样本数据的质量也比较高,从以上11种方志来看,其所载各州县人口数大都来源于战后的抚恤册或是救济册。出于救济难民或是抚恤战争死难者家属等原因的需要,战后不少州县都对本地区的户口进行过调查、统计。由于战后幸存人口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赈灾钱粮的多寡、赋税减免的额度以及抛荒土地的重新划分等一系列比较实际的问题,所以,这一时期的人口调查大都认真进行过,人口统计的指标也比较丰富,从不少上报的人口数据中可以看出这一点:如蓝田县详细记载有县城、4乡共5个区域内土著烟户、客民、商民户数、口数及雇工、僧人、道士口数,户均人口等指标非常正常。[40]三原县详细记载战时被杀、疾故、逃亡未归人口数以及战后、灾后幸存人口数。[41]富平县分别载有战后、灾后两个时段土著、客民、商民等三类居民的户数口数。[42]所有这些特点在战前的人口数据中是很少见的。
兴平、蓝田、富平、三原、高陵、泾阳等6个县同属西安府,都处于关中平原腹地的泾、渭两岸。这6县与西安、同州两府的其它县一样,战前是回汉人口分布最集中、最稠密的地区,战时都处于战争的中心区域,同样也都是人口损失的中心区域。以上6县中,泾阳县数据比较异常,人口损失率高达75%。究其原因,主要是战时客民逃亡造成的。战前泾阳是陕西皮毛及茶业交易中心,境内“百货云集,商贾络绎,藉泾水以熟皮张,故皮行甲于他邑。每年二三月起至八九月止,皮工齐聚其间者不下万人。而官茶进关运至茶店,另行检做转运西行,检茶之人,亦万有余人。各行店背厢负货闲人亦多至数千。”[43]据县志记载,战前泾阳外来商民6000多户,人数高达32500人,[44]占总人口的20%左右。这部分商人大都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因此规避战争伤害的能力高于普通居民,战争初期大都逃亡他乡或返回原籍,这是造成泾阳县战争人口损失率偏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统计以上6县战时人口平均损失率为52.2%,去除泾阳县这个极端样本后的人口平均损失率为46%。高陵、三原、兴平3个县的人口数据都是1865年或之前的,由于战争直到1868年初才真正结束,因此这3个县实际的人口损失率要高于统计数据。而其它3个县都是战争结束四五年以后的人口数据,这其中应当包括了人口的自然增长部分和因移民入迁导致的人口机械增长部分,因此实际的人口损失率同样要高于统计数据。考虑到上述方面的影响,以蓝田、泾阳、富平6个县为代表的整个战争中心区的人口损失率估计在50%左右。1861年西安、同州两府人口总数为545.8万,如以50%的损失率计算,战时人口损失的绝对数量大约有272.9万左右。
岐山、千阳及定远三个厅县分属凤翔、汉中两府,地处于战争中心区与边缘区之间的过渡地带,同样也都是人口损失的过渡区域,人口的平均损失率高达32.6%,定远厅与岐山县人口均为战争结束四五年后的数据,其中包含有一定数量的移民人口,因此实际的人口损失率应该高于统计的人口损失率。就整个过渡区来讲,其人口平均损失率估计在30%——35%左右。1861年处于战争过渡区的汉中、凤翔、兴安三府及商、乾、邠三州人口总数为6562万,如以32.5%,损失率计算,整个战争过渡区人口损失总数大约有213.2万。绥德、三水两州县分属绥德直隶州、邠州,两地处于战争的边缘地带,战时人口损失比例大都在20%左右,以平均人口损失率18.5%计算,整个战争边缘地区的人口损失总数大约为34.6万左右。[45]
总计以上各数,陕省战时人口损失的总数接近520.8万口。[46]
透过晚清方志对光绪初年旱灾的描述,我们发现这次天灾对全省人口造成的损失,似乎与战争不相上下。相关的记载不绝于书:如府谷县“光绪初年,又值三年大荒,冬奇寒,冻馁交加,……百姓死于岁者,不减于兵。”[47];《续修陕西通志稿》更言“西、同、凤、乾各属,古三辅地,百余年来休养生息,鸡犬相闻,至道咸时户口称极盛焉。同治初□,回变起,杀伤几五十余万,亦云惨矣。重以光绪丁丑、戊寅奇灾,道馑相望,大县或一、二十万,小县亦五六万,其雕[凋]残殆甚于同治初元。”[48]然而,从采集的灾后人口数据来看,实际的情况恰恰相反,除个别厅、县因饥饿或瘟疫导致灾后人口骤减外,就全省而言,这次天灾造成的人口损失非常有限。
从各厅县灾后人口数据中共收集到19个有效样本。[49]这19个厅县的人口数据大都在1880年前后,即旱灾结束后的头两年。由于其中没有(或者很少有)因外来移民入迁导致的人口机械增加及人口自然增长部分,因此比较真实的反映了各地灾后实际的人口状况。19个样本数据中有14个属于灾荒中心区的西、同、乾两府一州,分别是高陵、富平、孝义、三原、渭南、大荔、蒲城、澄城、合阳、白水、朝邑、华州、潼关、永寿。其中潼关县灾后人口呈现异常状况,人口损失率仅有18.4%,远远低于战后人口损失中心区52.2%的平均损失率,其中的原因可能是灾荒期间或灾后有外来饥民涌入,导致人口机械增长。除此之外,其它13个厅县的人口损失率都在50%——80%之间,大都略高战后人口的损失比例。灾荒中心区14个厅县的人口平均损失率为62.3%,与战争中心区人口平均损失率相比,仅高出10.1个百分点。假设灾荒期间整个灾荒中心区域的平均人口损失率较战争中心区的平均人口损失率高出10个百分点的话,那么,灾荒期间中心区人口损失的绝对数量大约比战后多出54.6万,也就是说灾荒期间,受灾中心区的人口损失大约有54.6万。
由于现有的灾荒边缘区域的人口数据非常有限,仅有5种,且大都呈现异常状:如凤县灾后人口损失率为78.7%,保安县更是高达94.9%,远远高于战后人口平均损失率。而同时期千阳县灾后人口损失率仅为5.7%,淳化县竟为-59.1%,经过战争灾荒的双重打击,人口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由此来看,统计表中45.8%的平均损失率并不代表灾后边缘区域实际的人口损失率。[50]
灾荒期间,中心区的人口损失最大,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条件的差异,不同地区扺御灾荒的能力是不同的,灾荒的相对破坏程度同样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广大的陕北地区而言,由于经济条件比较差,因此,虽然处于灾荒的边缘地区,但其人口损失的相对比例,可能不比灾荒中心区的西安、同州两府低多少。即使同一地区的不同州县之间,这种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如大荔、朝邑、潼关三县都位于渭河平原,皆属于同州府,而且相距也非常近,但灾后人口损失率却相差很大。所以通过分县人口统计的方法来推算灾荒时期全省人口损失数量是行不通的。基于对灾荒中心区域人口损失比率的有效研究,我认为灾荒边缘区的人口损失比例,大约比战后同一区域人口损失比例高出5到6个百分点,应该是比较恰当的。以此平均高出5.5个百分点推算,灾荒期间,整个灾荒边缘区域损失的人口数量大约是46.7万左右。[51]
综上所述,灾荒期间全省人口损失总数大约在101.2万左右。如果加上战争期间损失的520.8余万人口,从同治元年(1861)到光绪五年(1879)短短的的17年内,陕西全省因天灾人祸造成的人口损失总数高达622万,约占战前陕西总人口的44.6%,其中战争造成的人口损失占83.7%,灾荒损失的人口仅占16.3%。
五、同治、光绪年间陕西人口损失估算数据的再分析
对同治、光绪年间陕西人口损失数量的估算,本文釆用的是抽样的方法,而曹著《中国人口史》釆用的是样本穷尽的方法。曹对这一时期陕西全省人口损失数量估算的结果为710万,损失比例约为48.2%,[52]本文的估算的结果为622万,损失比例约为44.6%。对于这样一个历史时期造成数百万人口损失的事件,通过完全不同的方法进行推算、复原,应该来讲,两者结论基本是一致。由此来看,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不论釆用什么方法,只要史料充足、论证科学,最终都能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曹著《中国人口史》对于灾荒期间人口损失数量的估算结果是243万,约占这一时期人口损失总数的34.2%。根据本文的估算结果来看,灾荒期间人口损失的数量仅占人口损失总数的16.3%,我认为,曹的估算可能偏高。各地方志之所以把这次灾荒描述的如此可怕,把灾荒造成的人口损失与战争造成的人口损失等同起来,反映的只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于这种无法预知、无力抗拒的天灾的一种心理恐惧。灾荒人口损失数量远少于战时人口损失数量,原因有以下四点:
首先:受灾的时间短。陕西旱灾从1877年春开始,比关东地区整整晚了1年。同时旱灾结束的时间也比关东地区早。到1878年6月,陕西就已基本解除了旱灾的威胁,停发了赈米。[53]前后不满两年。同灾荒最重的山西、河南等省相比,受灾时间少了两年多。其次:人口压力小。灾前陕西经历了将近七年的战争摧残,人口损失总数高达590万,损失比例接近41%。另一方面,战争期间遭到破坏的社会经济,经过灾前五、六年的休养生息,已经逐步得到恢复。以上两方面的因素,减轻了灾荒对全省人口的打击。再次:灾前、灾时及灾后陕西地方政府以及各民间团体都做了不少积极有效的抗灾、救灾工作。陕西巡抚谭钟麟于灾荒的前两年就“饬各属勤办义仓……买粮填仓……统计所储不满百万石”。[54]灾荒发生时,凤翔、邠州的仓粮都可以支持数月。[55]灾荒发生后,各厅县也积极行动起来,抗灾自救,如定远厅通过富户输捐,共“得钱四千余串有奇,粮三千余石……按名计口给赈或钱或粮,至出新为止,另于边隘处拦济外来饿者,毋使入境,以要反侧,计活内地极贫饥民三千数百口,次贫六千余口”[56]富平县仅1877年的最后两个月中就实发赈米7050石。[57]民间的自救行动在抗灾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据统计灾荒期间陕西绅民共捐钱银九十余万两,捐粮廿五万石。[58]最后:灾荒期间,陕西还可以从省外运入部分粮食。如湖南、湖北的粮米采运至湖北老河口集中后,再分二路运入陕西。“一由荆紫关运龙驹寨,一由河口运夹河以达漫川关。”[59]通过这种方式运入陕西的粮食每月可达6000石。[60]正因为如此,灾荒初发时,陕西就开始设立粥厂,赈济灾民,“仅西安城就有粥厂七座,受赈灾民多达三万余人”。[61]不但如此,受灾期间,陕西还划拨15000余石粮食接济晋、豫两省。[62]至1878年夏停发赈米为止,全省共散发赈粮 120余万石,赈济灾民310余万口。[63]

六、余论

清代陕西人口峰值出现在咸丰十一年(1861年),即回民战争爆发的前一年,其峰值人口数大约在1394万左右。从同治元年(1862)到光绪五年(1879)的17年间,陕西全省战乱未定,灾荒继起,期间生灵涂炭,人民流离失所,社会经济遭受了极大的破坏,而人口的损失尤为惨重。综观陕西战乱灾荒的17年,其人口损失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人口损失数量惊人。短短的17年内,全省人口从1394万口锐减至772余万口,人口损失总数高达622万,大约占战前人口总数的44.6%。
其二、战争期间损失的人口数量远高于灾荒期间损失的人口数量。天灾令人恐怖,人祸更为可怕,17年中,因战争原因造成的人口损失约有520.8万,在全部损失人口中所占的比例高达83.7%,而灾荒期间损失的人口不过101.2余万,占全部损失人口的比例仅有16.3%。
其三、同治光绪年间,导致陕西人口损失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种:战死、饿毙、病死及逃亡。其中前两种原因造成的人口损失数量最大。战后或是灾后因为尸体腐烂、水源污染等原因,导致各地瘟疫流行。死于瘟疫的人口在全部损失的人口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人口外逃在战时及灾时都有发生,战时难民主要逃往人口稀少的甘肃、青海、新疆及内蒙古等西北地区,灾时难民则主要逃往粮食富足的四川、湖北等东南地区。
其四、战争期间人口的损失主要表现为绝对数量的减少,即死亡;而灾荒期间人口的损失则主要表现为相对数量的减少,即人口的迁移。由于这次战争的起因主要是回汉矛盾,战争主要表现为回汉之间的民族仇杀,因此,战争期间,大都是失去理智的相互杀戮,难民主动外逃的记载并不多见。相反灾荒发生后,渭北饥民就“扶老携幼,百十成群,纷向渭南各州县转徙流离” [64],而渭南各地饥民则东出潼关或南下四川觅食求生[65]。从灾后部分厅、县的人口数据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如千阳县1868年有5.7万余口,1878年有7.1万余口,经过灾荒的打击,人口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66]而同时期保安县人口由战前的6.3万余口锐减至0.3万人左右。[67]这些都是因为灾时人口的流动造成的。


附表一                        
富平、高陵、三原等厅县战后人口数据  

州县  战前人口                战后人口               分区统计  
1823年 1861年   年份 人口 损失率   地理分区 平均
损失率  
    府州   人口损失  
兴平   13.3     15.2    1865   10.5    30.6  ┐







┘ 西

安  ┐







┘ 中



区 52.2  
蓝田   18.3     20.9    1873   14.3    31.6   
富平   22.8     25.9    1876   12.3    52.7   
三原   16.3     18.5    1864    7.3    60.6   
高陵    6.2      7.0    1864    3.2    54.2   
泾阳   23.7     27.0    1877    7.1    73.6   
千阳    6.7      7.6    1868    5.7    24.9  ┐

┘ 凤
翔 ┐



┘ 过

区 32.6  
岐山   18.3     20.8    1874   14.9    28.2   
定远   13.4     15.2    1877    8.8    42.5    汉中  
三水    4.3      4.9    1870    4.2    14.8    邠州 ┐

┘ 边

区 18.5  
绥德   11.3     12.9    1869   10.3    19.9    绥德  
数据来源:[清]庐坤《秦疆治略》;光绪《兴平县乡土志》卷四《户口》;光绪《蓝田县志》卷六《土地志·民数》;光绪《富平县志稿》卷三《风土志·户口》;光绪《三原县新志》卷三《田赋·户口》;光绪《高陵县续志》卷二《户租志》;宣统《泾阳县志》卷三《贡赋·户口》;民国《岐出县乡土志》卷三《户口》;光绪《增续汧阳县志》卷四《土地志·户口》;光绪《定远厅志》卷四《地理志·保甲》;同治《三水县志》卷二《户口》光绪《绥德州志》卷三《田赋·户口》  



数据说明:1861年人口数是在各厅县1823年人口数按3.4‰的年平均增长率推算而得。蓝田县1873年人口数仅列土著人口;富平县1876年人口数包括土著与客户人口数。光绪《三原县新志》、民国《岐山县乡土志》所载两县1861年人口数与《秦疆治略》所载两县1823年人口数相同,疑其有误,现以后者为准。  


数据单位:各年人口:万人;损失率:%。  
                       



附表二                     
富平、高陵、三原等厅县灾后人口数据  

厅县           战前人口              灾后人口   分区统计  
1823年 1861年 年份 人口 损失率   地理分区 平均
损失率  
  府州   人口损失  
高陵    6.2     7.0  1880    2.9     58.5  ┐





┘ 西

安 ┐

















┘ 中





区 62.3   
富平   22.8    25.9  1886    9.0     65.3   
孝义    4.5     5.1  1883    2.3     55.2   
三原   16.3    18.5  1880    4.5     75.7   
渭南   28.9    32.9  1889   10.0     69.6   
大荔   22.4    25.4  1880    7.3     71.4  ┐









┘ 同


州  
蒲城   30.3    34.5  1880   10.3     70.1   
澄城   18.1    20.6  1880    6.8     67.0   
郃阳   26.7    30.4  1880   12.8     57.7   
白水   10.9    12.4  1880    5.3     57.4   
朝邑   21.2    24.1  1880   12.0     50.3   
华州   15.4    17.5  1880    8.7     50.2   
潼关    4.6     5.2  1880    4.3     18.4   
永寿    5.7     6.5  1888    4.1     36.9    乾州  
凤县   17.3    19.7  1891    4.2     78.7  ┐

┘ 汉中 ┐




┘ 边



区 45.8   
定远   13.4    15.2  1879    8.8     42.5   
淳化    4.9     5.5  1879    8.8    -59.1    邠州  
千阳    6.7     7.6  1879    7.2      5.7    凤翔  
保安    5.2     5.9  1880    0.3     94.9    延安  
资料来源:光绪《高陵县志》、光绪《富平县志稿》、光绪《孝义厅志》、光绪《三原县新志》、光绪《渭南县志》、光绪《大荔县志》、光绪《同州府续志》、光绪《永寿县新志》、光绪《凤县志》、光绪《定远厅志》、光绪《增续千阳县志》、光绪《保安县志草》、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  


数据说明:光绪《三原县新志》卷三《田赋·户口》所载该县光绪六年人口数千位数不详,现取中数以45000人为准。  

数据单位:人口单位:万人;损失率:%。  
                       



附表三                           
战前、战后及灾后陕西分府人口数据  

府州 1820年人口 1861
年人口 各府
面积 人口
密度   战后人口   灾后人口   
1820A 1820B   分区 损失率 损失量   分区 损失率 损失量  
西安 296.3 294.4 338.4 23,320 145 ┐

┘ 中

区 50 272.9 ┐

┘ 中

区 10 54.6  
同州 180.5 180.5 207.5 11,360 183  
凤翔 134.8 134.8 155.0 15,100 103 ┐







┘ 过



区 32.5 213.3










┘ 边



区 5.5 36.1  
汉中 154.2 179.5 206.3 28,930 71  
兴安 121.4 121.4 139.5 19,510 72  
商州 75.3 75.2 86.4 18,370 47  
邠州 25.8 25.8 29.6 4,138 72  
乾州 34.3 34.3 39.4 2,511 157  
绥徳 28.4 28.4 32.6 8,730 37 ┐




┘ 边

区 18.5 35.5 10.6  
榆林 51.5 47.7 54.8 12,440 44  
延安 63.8 63.8 73.4 32,980 22  
鄜州 31.4 27.2 31.3 10,700 29  
合计 1197.6 1213.0 1394.1 188,089 74       521.7       101.2
--------------------------------------------------------------------------------

[①] 这次旱灾,因光绪丁丑(1877年)、戊寅(1878年)两年灾情最重,史称“丁戊奇荒”,又因晋、豫两省被灾最烈,亦称“晋豫奇荒”。在所有被灾省份中,陕西旱灾开始晚而结束早,灾情亦不如晋、豫两省严重。因此,不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来讲,用“丁戊奇荒”或“晋豫奇荒”等称谓来表述陕西的灾情都不是十分恰当,故本文以“光绪大旱灾”称之,从同治元年(1862年)回民战争爆发到光绪六年旱灾完全结束,前后共约17年。
[②] 王士性:《现代中国人口的估计》,详见台湾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编:《社会科学杂志》,第1卷第4期39页——40页、310页,第2卷第1期78页;李提摩太:《在华四十五年》(英文版),伦敦1916年版,转引自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3页。
[③] 钞晓鸿:《晚清时期陕西移民入迁与土客融合》,《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侯春燕:《同治回民起义后西北地区人口迁移及影响》,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
[④]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清时期》,第九章第二节《陕西》及第十三章第二节《回民战争及大旱灾对陕西人口的影响》,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393页——422页,568页——601页。
[⑤]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清时期》第十三章第二节《回民战争及大旱灾对陕西人口的影响》,568页—601页。
[⑥] [美]何炳棣著、葛剑雄译:《1368——1953中国人口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46页—49页。
[⑦] 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第56页。
[⑧] 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第56页。
[⑨]《清仁宗实录》卷277,嘉庆十八年十月下。
[⑩] 转引自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统计资料选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近代经济史参考资料丛刊》第一种,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370页—374页。除另作说明外,下文所引用清代《户部清册》人口资料均转引自该书。
[11] 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清时期》第九章第二节《陕西》,第398页、422页。
[12] 附表三:战前、战后及灾后陕西分府人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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