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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笔者认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必须坚决贯彻,毫不动摇。 《意见》的出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心和信心。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意见》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及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意见》作为中心组集中学习与专题研讨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强化措施,确保《意见》落地生根,真正选出“三严三实”好干部,选出“四讲四有”好干部,选出风清气正好干部,选出脱贫攻坚好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扎紧选人用人“笼子”。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扎进“笼子”,坚决不让作风不正、软弱涣散、思想“缺钙”、群众反感、道德行为不端份子进入组织人事部门视野,坚决拒之门外,严防动议“第一环节”,严把考察“第一程序”。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真正把各方面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真正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把牢监督执纪“关口”。选人用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脱贫攻坚大局、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必须补齐监督执纪问责“短板”,把牢监督执纪“关口”,确保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严防责任“悬空架空”;考察识别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先行,组织人事部门要先行,审计信访部门要先行,把选人用人监督关口前移,注重分析研判,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坚决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坚决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树立铁面无私、清正廉洁的“包公形象”,自觉践行并坚持“三严三实”要求,坚决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这个脱贫攻坚的“首要战役”,让广大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真正让搬迁群众搬出内生动力、搬出获得感,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的硬仗持续发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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